脏腑气液 1篇文章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自“黄帝问”至“实而不满”,见《素问》卷三第十一《阴阳别论》。自“脑髓骨脉胆”至“实而不满”,见《甲乙经》卷一第三。自“问曰:太阴阳明”至“下先受之”,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九《太阴阳明论篇》,又见《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