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颅手术部位,头部颅骨缺损或开放性脑损伤、头皮严重感染,溃疡和创伤处不宜针刺。 (2)孕妇不宜用头针治疗。 (3)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重度糖尿病、重度贫血者不宜用头针冶疗。 (4)凡并发中风患者,急性期如因脑出血引起有昏迷不宜用头针治疗,待病情及血压稳定后再行针刺治疗。发热、血压过高时,以及因脑血栓形成引起的偏瘫者,宜及早采用头针及体针结合治疗,有高热、急性炎症及心力衰竭等症时,一般慎用头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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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应证 刮痧法的适应范围十分广泛,凡针灸、按摩疗法适用之疾病均可用本疗法治疗。临床经验证明,刮痧疗法不仅适用于痧证,凡内科、儿科、妇科、皮肤科、眼科和耳鼻咽喉科等临床多种常见病和部分疑难病证均可治疗,而且都有较好的疗效但必须说明的是,病有轻重,证有虚实,在刮痧的所有适应证中有可单独使用,疗效较好;有些可以刮痧为主,配合其他疗法治疗;有些病症,刮痧仅起辅助治疗作用。 二、禁忌证 刮痧疗法不是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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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性病和急性期:对急性传染性疾病或炎症急性期不宜单独采用。 2、严重病变:严重器质性疾病、高度贫血及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者不宜使用。 3、易出血疾病:叩刺后容易引起出血的疾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瘾、过敏性紫瑕应禁用。有内脏出血,如咯血、吐血、呕血、尿血、便血和外伤性大出血疾病,应避免叩刺出血部位,以防叩刺后加重出血。 4、各种骨折:在未经整复固定之前或整复固定之后骨痴未形成时,避免在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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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禁用。 2、血管瘤部位、不明原因的肿块部位禁刺。 3、孕妇及新产后慎用,患者精神紧张、大汗、饥饿时不宜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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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急性传染性疾病或炎症急性期。 2.体质虚弱或重要脏器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晚期肿瘤患者等。 3.病变部位有重要的血管、神经或脏器等难以避开。 4.定性、定位诊断不明确者以及不能合作者。 5.妇女怀孕期应慎用,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孕妇尤应慎用。 6.病变部位或全身有感染、肌肉坏死等。 7.有出血倾向及凝血功能障碍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 8.严重的骨质疏松或结核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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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应证 拔罐疗法对疮疡痈毒的治疗有其独到之处。 (1)拔罐形成的负压作用于脓腔,可使脓液充分引流,减少全身中毒性反应,促进创口愈合。 (2)避免在治疗深部脓肿和复杂多脓腔脓肿时大创口引流,减少病人痛苦,缩短引流创口愈合时间。 (3)促进脓栓脱落,缩短炎症周期,少用抗生素,从而大大缩短了病程。 (4)拔罐的温热效应及持久均匀的负压效应,改善了局部创面的血液循环,促进了复杂创面和经久不愈的慢性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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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急性传染性疾病或炎症急性期不宜单独采用。 2、严重器质性疾病、高度贫血症及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者不宜使用。 3、叩刺后容易引起出血的疾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毅、过敏性紫锻应禁用。有内脏出血,如咯血、吐血、呕血、尿血、便血和外伤性大出血疾病,应避免叩刺出血部位,以防叩刺后加重出血。 4、各种骨折,在未经整复固定之前或整复固定之后骨旆未形成时,避免在患部叩刺。 5、妇女怀孕期应慎用,有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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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症的不同情况,准确选择适应证进行治疗,这是小针刀疗法取得显著疗效、避免失误的根本保证。 2)熟练学握针刀理论和俯剖知识。施术前要对针刀施术部位的韶剖结构、动态改变及重要脏器、血管、神经的体表投影等熟练掌握。如在胸背部、锁骨上等部位操作时需要避免剌入胸膜腔;在颈部、腰部及四肢要注意不要损伤大血管、神经以及内脏器官等。 3)严格无菌操作。针刀疗法是闭合性手术,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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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踝针一般无绝对禁忌证。妇女正常月经期、妊娠期在3个月以内者不宜针两侧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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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全身发热引起的头痛、头目昏重、抽搐、痉挛。 2)高度神经质、狂燥不安不合作者。 3)肌肉瘦削或露骨不平及毛发多之处。 4)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咯血以及白血病等。 5)中度或重度心脏病、心力衰竭者。 6)全身高度浮肿者(水肿病)。 7)孕妇腰腹部。 8)皮肤高度过敏者;各种皮肤病及溃疡;施术部位皮肤破损溃烂者;外伤骨折者;或有静脉曲张,癌肿、恶病质、皮肤丧失弹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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