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炭 4篇文章

【炒】将药材放锅中加热,并不断拌炒。微炒:炒去水分,至药物表面微干,但无显着着化。炒爆:炒至药材爆裂为度,种子类药物如王不留行,系用文火炒至爆开。炒黄:炒至药材微带黄色,有特殊香气发出为度,加炒麦芽、炒谷芽等。炒焦:将药材炒至表面焦褐,内部深黄,如神鷮、白朮等。炒炭:炒至药材全部焦黑色,但中间仍呈黄褐色为度,也称为“炒存性”,如地榆、生地等。

看中医处方,有时会发现某中药名后加了“炭”字,如大蓟炭、大黄炭等。炒炭是中药的一种炮制方法,即将药物炒(或煅)至外部枯黑,内部焦黄,有焦苦味为度。 中药炒炭后,改变了药性,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增强药物的止血作用。中医五行学说认为,黑可制红,所以“血见黑必止”,如茜草炭、蒲黄炭等;二是缓和峻药药性,减弱补药腻胃,有利于中焦,如大黄炭、干姜炭、青皮炭、首乌炭等;三是增强药物的温热之性,而减其寒凉,如金

炒炭是炒制程度的火候要求。将药物净选分档后置预热容器内,用武火或中火连续加热,并不断翻动,炒至表面呈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焦褐色并存性的炮制方法。药物炒炭的主要目的是增强或产生止血等作用,如大蓟炭、茅根炭、侧柏叶炭、蒲黄炭等。炒炭操作时要掌握火力大小,质地坚实的药物宜用武火,如干姜炭、地榆炭、贯众炭等;质地疏松的片以及花、花粉、叶、全草类药物可用中火,如白茅根炭、菊花炭、蒲黄炭等。

炒炭存性是炒制程度的火候要求之一。指药物炒炭后只能部分炭化,未炭化部分仍应保留有药物的部分固有性味功能。最早见于汉代张仲景《金匮要略》王不留行散制备中要求“烧炭存性”,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木鳖子“带壳炒存性”。炒存性足为了满足中医临床对炭药的特殊要求和保证药物产生或增强止血及其他治疗作用。只有傲到炒炭存性,保存原药大部分或部分固有性味归经功能,才能满足中医临床辨证施治,选择用药的需要,保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