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的适应证
一、古代灸法治疗的病证《灵枢·官能》说:“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一方面表明灸法有特殊疗效,针刺灸法各有所长,灸法有自已的适应范围;另一方面,灸法还可补针药之不足,凡针药无效时,改用灸法往往能收到较为满意的效果。古人对灸法适应病证的长期大量的临床观察,表明灸法不仅能治疗体表的病证,也可治疗脏腑的病证;既可治疗多种慢性病证,又能救治一些急重危症;主要用于各种虚寒证的治疗,也可治疗某些实热证。其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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