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热杂说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一《寒热病篇》。又自篇首至“骨厥亦然”,见《甲乙经》卷八第一上篇。又自“骨痹”至“补之”,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又自“身有所伤”至“关元也”,见《甲乙经》卷十第二下篇。又自“厥痹者”至“阴经”,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又“暴瘖”一节,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二。“暴聋”一节,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暴瘅”一节,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七。又自“臂阳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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