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物 6篇文章

中医认为,患者应忌食“发物”,不然会加重病情。日常发物有以下6类: 动火发物 能助热动火、伤筋劫液,如烟、酒、葱、蒜、韭菜、油炸食物等。发热口渴、大便秘结的人不宜食用,高血压患者应忌口。 动风发物 多为生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邪毒走窜,如茄子、木耳、猪头肉、鸡蛋等。荨麻症、湿疹、中风等患者不宜吃。 助湿发物 多具有黏滞、肥甘滋腻之性。如糯米、醪糟、酒、大枣、肥肉等。患湿热病、黄疸、痢疾等病者不

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背疮”,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背疮”扩散而亡。此传说虽不足为信,但了解“发物”还是有必要的。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认为发物是指摄食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某些食物。名医秦伯未在

“发物”,顾名思义是可以引发疾病或导致宿疾发作或加重的食物。客观地说,“发物”确实存在。但是,一种食物对于一种疾病是不是发物,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性的不同而确定,也就是说,需要根据中医辨证结果来确定是不是“发物”。 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使用食疗时和使用药物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进行辨证论治。 “发物”常分为以下几种: 动火发物: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

中医经常会提到“发物”,那么何谓“发物”?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类似于现代医学认为的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的范围很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属于“发物”类的食

一切发物为外症,尤当戒。误犯者,随加 肿溃痛,敛者复烂。医者须嘱咐病家宜先。若小儿痘后犯之,肢体骨节,隐痛漫肿,却如注痰,延绵难效,有发症随死者,有成生理残疾人士,即如牛羊肉、鱼、蟹、虾、蚌、鸡、鸭、海味、猪首、王瓜、芥菜、芹菜、茄子、番瓜,扁豆,红菜头、菠菜、芋头、芫萎、菌子、香蕈、金针、赤豆、竹笋、豆腐、面食、豆粉、面筋、鸭蛋、乌豇豆各味。  

科学地讲,发物常常是指能导致疾病复发或加重的食物。对于生病的人来说,这些食物就真的是洪水猛兽吗?这需要先了解一下中医是如何看待疾病复发原因的。 中医认为,任何可以伤正助邪的诱因,导致机体正邪暂时相安的局面被打破,病理变化再度活跃,致使旧病复发,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再度感染、食物、劳累、药物、情志、环境等要素。 可以引起疾病复发的食物往往导致“食复”。那么食物是怎么打破正邪之间这种平衡的呢。无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