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气证治
夫喜伤心者,自汗,不可疾行,不可久立,故《经》曰∶喜则气散。怒伤肝者,上气,不可忍,热来荡心,短气欲绝,不得息,故《经》曰∶怒则气击(一作上)。忧伤肺者,心系急,上焦闭,荣卫不通,夜卧不安,故《经》曰∶忧则气聚。思伤脾者,气留不行,积聚在中脘,不得饮食,腹胀满,四肢怠惰,故《经》曰,思则气结。悲伤心胞者,善忘,不识人,置物在处,还取不得,筋挛,四肢浮肿,故《经》曰∶悲则气急。恐伤肾者,上焦气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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