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采得,去之头兼皮麟、带子了,二寸许锉之,以苦酒浸之,一宿至明,漉出,向柳木炭火焙之令干,却,以酥炙之,酥尽为度。炙干后,于屋下巳地上掘一坑,可深一尺已来,安蛇于中,一宿至明,再炙令干,任用。
凡修事一切蛇,并去胆并上皮了,干、湿须酒煮过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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